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初审的函
索引号: | ZDDBG224025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(2017)210 |
发布机构: | 安监处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初审的函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7-02-24 |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关于企业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初审的函
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:
贵厅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﹝2017﹞26号)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﹝2017﹞35号)及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﹝2016﹞38号)收悉。
经我厅认真审核,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、陕西商洛利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家企业新申请初审合格。陕西金宝迪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、榆林市天元路业有限公司、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、榆林市六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家企业延期初审合格
根据《安全生产许可条例》第六条相关规定,中北隧道建设有限公司1家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,延期初审不合格。陕西中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、陕西利华路桥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审查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7年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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